八部门鼓励部分地区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发甲醇乘用车、商用车、非道路工程车等车辆及动力机械。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甲醇混合动力汽车、甲醇增程式电动汽车、甲醇燃料电池汽车产品。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等八部门最新发布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鼓励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发甲醇乘用车、商用车、非道路工程车等车辆及动力机械。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甲醇混合动力汽车、甲醇增程式电动汽车、甲醇燃料电池汽车产品。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体系建设、加强甲醇汽车国际标准制定、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公务、出租、短途客运等领域使用甲醇汽车等具体要求。
相对传统的氢燃料电池系统中氢气压缩困难、储存条件苛刻、运输成本高等制约,甲醇燃料中,甲醇常温下为液体,便于储存运输,氢气“即产即用”,系统无高温高压,运行更加安全可靠。甲醇重整制氢燃料电池更加经济、现实可行。
此次八部门推广意见正式发布,显示我国甲醇生产的技术路线已经成熟,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前景可期,或将成为锂电池车、氢能源车之后我国发展新能源车的又一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