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类企业可减免税费

来源:BB电子集团 发布时间:2003-03-18 浏览次数:642
   据《北京娱乐信报》3月17日报道,北京市新出台的企业招用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从今年起开始实施,六类企业可以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这六类企业的类型。    
  据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小企业就业指导处处长李俊波介绍,通过兴办企业安置就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六种类型,分别是: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置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所安置职工签订了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年内可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新办的商贸企业,安置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安置人员签订了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年内可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现有的商贸企业,安置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之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为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达30%以上的,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劳服企业安置富余人员、失业人员达60%的,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再招用以上人员达30%的,两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悉,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对各类企业的资格审核工作已从3月1日起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