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在即
来源:BB电子集团
发布时间:20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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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近日向记者透露,金交所正式开业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有望于10月下旬对外营运。
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在上海组建黄金交易所。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于2001年11月28日开始模拟运行。经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通过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已由有关部门制定完成。
据了解,正式开业后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其基本职能是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监督会员黄金业务正常进行和交易合约按时履约,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及业务;沟通国际国内黄金市场,加强与国际黄金行业的交流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将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会员应具有良好资信。金交所现有会员108家,分布在全国26个省。
金交所开业初期进行现货黄金交易,目前交易的品种为标准牌号Au99.99、Au99.95、Au99.9和Au99.5,标准重量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
金交所将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商业银行将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暂定为万分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