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谈国资委如何管国资
来源:BB电子集团
发布时间:200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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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基本组建完毕。就如何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近期国有股减持是否会继续进行等问题,人民网记者费伟伟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进行了对话。
记者:过去20多年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告诉我们,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就必须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考核。这方面,国资委有何打算?
李荣融: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抓紧建立适合国有企业实际的,体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考核办法。初步设想是按照依法考核、分类考核和约束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考核制度。
要以业绩合同的方式考核年度国有资产经营业绩,以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方式考核任期国有资产经营业绩,把国有资产经营的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统一起来,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竞争效率。
为全面评价国有资产经营的能力和盈利水平,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基础上,我们又从出资人的角度设立了一套资产经营的总体评价监控指标体系。这套体系可以把结果考核和过程评价统一起来,有利于实现出资人对资产经营的总体评价和动态监控。
对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一定要与奖惩结合起来,完成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的要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的只能拿基本工资,连续几年完不成任务的人员必须调整。
在起步阶段,我们准备选择几个基本的考核指标来考核企业的经营业绩,随着实践的发展再逐步进行完善。这套考核体系包括企业的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企业发展能力状况等。目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初步意见,准备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即开始在企业试行。无论如何,这项工作明年一定要在我们所监管的企业中普遍推行。
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将国有产权交易全部纳入市场交易。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产权交易的相关法规,国资委也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
记者:目前有些地方出现了政府加快变卖国有资产的现象,对此您有何评价?
李荣融:财政部已发文明确要求制止这种行为。今后,国资委将对地方国资委加强指导和检查,一旦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当前,摆在国资委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同时我们要维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在出售或转让国有资产时,保证其透明、公正和合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我们要把好三个关口,即行为审批、资产定价和进场交易。为此,将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充分借助市场手段,打破部门地区分割的格局,使国有资产的交易转让在市场中公开进行,制止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让市场来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定价。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产权交易是在场外进行的,我们要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将国有产权交易全部纳入市场交易。
二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的规章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法规,国资委也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使国有资产的转让交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做好国有产权交易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要抓紧建立国有产权交易的监测网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转让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监测,逐步实现交易信息全国联网,并通过对国有产权的变动登记、注销登记、评估报告备案审查等手段,对国有产权交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
四是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国资委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大对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以及各类中介机构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对各种因腐败或违规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受到严重损失的,要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
记者:国有股减持和全流通问题是读者十分关心的话题,请问近期国有股减持是否会继续进行?将来是否还会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国有股减持?
李荣融: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同时国有股减持是一项探索性工作。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法规制度的建设和市场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还存在着流通和非流通的区别,在相当长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性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因此,国务院2002年6月23日决定,停止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做法。
由于在海外成熟证券市场上,没有法人股不可流通的认知惯性,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形成已经考虑了法人股随时进入市场流通的预期,法人股减持不存在重大障碍。因此,目前含有国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发行股票时,仍然要按《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融资额的10%减持国有股,减持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据统计,2002年通过股份公司境外上市减持国有股共筹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98.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