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矿资源开发利用之管见
来源:BB电子集团
发布时间:20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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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土资源厅根据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矿业宏观调控政策,从山东省矿产资源特点、经济技术条件及矿业开发的实际,对主要矿产的产、供、需进行了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规划。设计黄金的部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允许开采金、银等矿产;禁止开采砂金等矿产。
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
一、金矿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重点加强老矿改造,实现规模化经营;加强老区勘探,通过“探深找盲”扩大资源储量,力争建成几个大、中型矿山,新增采矿能力650万吨/年,选矿能力375万吨/年。到2005年,全省黄金产量60吨,矿山数压减20%。
银、铜、铝、铅、锌等有色矿产:重点是抓好现有矿山挖潜,加强伴生银的综合回收;力争在荣成、文登、胶南、临朐、平邑、沂水等银矿成矿区有所突破,建立独立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同时,要积极在国内外建立供矿基地;到2005年预计铜(金属)产量5000吨(含伴生铜),需进口25000吨;银(金属)产量100吨(包括伴生银);铝土矿矿石产量10万吨,需进口175万吨。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的调整
按照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集约经营,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构筑与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山东省工业战略布局相配套的“四大矿业经济区”。即鲁西北石油、天然气、天然卤水矿业经济区;鲁西南煤炭、煤电;煤化工矿业经济区;鲁中冶金、建材矿业经济区;胶东有色、贵金属矿业经济区。
三、优化矿业结构
大力推进矿业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努力营造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集团,使山东省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得到调整和改善,提高管理水平。
1.调整矿业规模结构,保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相适应,提倡规模开采。
2.优化采、选、冶结构。改变过去盲目建设选矿厂、冶炼厂,采、选、冶失衡,经济效益低下的局面;实现合理采、集中选、定点炼,资源相对集中开发,采、选、冶基本合理配套的开发建设模式。
3.调整产品与技术结构。金矿,对难选金矿推广热压氧化、氧化焙烧预处理技术和细菌氧化技术。
四、提高资源利用率
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三率”考核体系,“三率”水平较低的矿种、矿山要重点考核。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采选冶技术装备水平,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产。金矿、铁矿等地下开采的金属矿山,应采用胶结充填采矿法,提高开采回采率,防止地面塌陷。金矿禁止使用房柱式采矿法。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投入,抓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应用。
利用国内外资金、资源和市场
一、利用外资勘查、开发山东省内矿产资源
重点招商项目有巨野、金乡西及黄河北等煤田深部及外围、玲珑金矿田深部及外围、蒙阴金刚石等10多个煤田、井田、矿田勘查开发。
二、利用山东省外、国外矿产资源
在中、西部地区勘查的重点是云南、内蒙古、甘肃、江西的金、铜矿产;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在国家和地区的选择上,坚持可能性与现实性,经济上互惠互利的原则,重点考虑资源比较丰富、政治上对我友好、经济环境较好的国家。如蒙古、乌兹别克斯坦的铜、金矿;阿根廷、智利、摩洛哥、莫桑比克的铜、金矿等。
三、发展矿产品进出口贸易
鼓励出口资源较丰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矿产品及具有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但对国际市场供过于求的矿产品,实行出口总量控制。黄金饰品是山东省重要的出口矿产品。在稳定传统供矿国家的同时,积极寻找其他潜在供矿国家的合作伙伴,以实现矿产品的多渠道进口,保障安全稳定供应。